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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公开征求《清远市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》(征求意见稿)意见的公告
根据市委、市政府的工作部署,为深入推动我市创建国家文明城市、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,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市区电动自行车管理,我局联合市法制局草拟了《清远市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》(征求意见稿)。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。
公开征求时间:2016年12月1日至2016年12月11日。
公告期间公众可以通过信函、电子邮件或传真等方式将意见、建议反馈给我局。
来信、来函请寄:f28365创文办,邮编:511515,电子邮箱:qy3463337@163.com,传真号码:3463734。
f28365
2016年12月1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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